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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向黎粗略地回想了一下,他们这个月吃了三次王老三烧烤,两次好婆婆花甲,五次光头私房菜馆……怪不得,怪不得遇人就问他是不是胖了,这么吃谁能不胖?

    “你干嘛这么看我?”简铭报完菜名,扭头发现林向黎竟用一种从未出现过的眼神盯着他,好似愤然,好似不满,更多的是埋怨,“是不是哪道菜不喜欢?”林向黎摇摇头:“没、没。”

    “说实话。”简铭扼要地指出他说话的缺点,老是口不对心,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向黎只好托盘实话:“我觉得我胖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简铭一时间哑然,随即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,“不胖,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自从谎言被揭穿后,林向黎担心的事情居然统统没有发生,简铭气头过了以后,既没有无休止地羞辱他,也没有要解除包养协议,而是在他大病痊愈后,仍旧乐此不疲地沉浸在恋爱游戏中。他不再是只在周末和林向黎做/爱,有时还会非周末发信息来问,是否肯赏脸出来一起吃个宵夜?林向黎只要批得完作业就一定会答应,地点基本上都在镇北的街上。他都是等林母睡着后,悄悄溜出来。

    简铭和他吃饱后,会沿街散一圈步,随即回到车上,车子没有即刻发动。他们在车上接吻、互慰,有一次林向黎稀里糊涂答应了简铭的进入,他的腿夹着简铭的腰,脚板踩在风扇口,那可怜的扇叶被他上下翻动了无数次。

    奔驰的车顶天窗慢慢地打开了,那一方璀璨的星空在林向黎头顶闪烁,偷笑着见证了他汹涌澎湃的潮欲巅峰。简铭把他抱到自己身上,两个人叠躺在一起,微凉的夜风从天窗外爬进来,林向黎抖了一下,简铭把自己的衬衣盖在他身上,捏了捏他的屁股说:“还是太瘦了。”

    现在想来,简铭怕是蓄谋已久吧,林向黎猜测,对方在按照自己喜好改造他,后来又逛了几次市区的商场,简铭能脱口而出他的衣服尺码,这点放到现在来看,不足为奇,当时林向黎还在想,哇,他记性真好。

    吃宵夜伤胃,简铭还贴心附赠饭后运动,帮助他睡前消食。林向黎对这一切都没有异议,甚至还有点享受其中,这怕是他三十年来最多彩的一段时光了。陪伴、说笑、玩乐……甚至是做/爱,都是他曾经从未拥有的体验。

    糖醋排骨上桌了,简铭夹一块先给他,道:“你已经走神三分钟了,林老师。”林向黎啊地回神,看他:“你在计时吗?”简铭原本冷淡的脸上浮现一丝笑意:“我估算的,你今天心不在焉,学校里有事?”

    林向黎思忖着,还是决定把事情如实告知:“好几个同事……看出来了。我脖子上的那个,好明显,他们都来问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问你什么?”

    “问我,是不是谈对象了。因为你,啜得有点狠了,都褪不下去。”林向黎慢慢地,能和简铭正常、平等地对话了,不再使用那些属于福满地的敬语,因为简铭为此发过火。

    简铭闻言,没有急着回答,夹了几筷子菜,细嚼慢咽,跟慈禧太后似的,最后对着小林子发话:“随他们说吧,都是事实。”

    林向黎暗暗懊悔,早知道不说了,他该猜到简铭的答案,反正不是他被频繁质问,当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。

    “我妈好像也知道了。”他无力地补充一句。

    结果简铭听到这句好像来了兴致:“说什么了?”

    林向黎摇摇头:“就是老生常谈,叫我早点结婚,安定下来。我……我只能敷衍她,毕竟,毕竟……”接下去的话可不能明说了,那无疑是一片雷区。他和简铭肮脏的肉/体关系全然和爱情挂不上钩,它是属于金钱的私生子。

    简铭也不说话了,他当然知道再问下去没意义,花钱买来的快乐,很脆弱的,再多说一个字,这份快乐的氧气就要被抽干了。

    就在两个人避重就轻地闲聊之际,马路对面突然冒出来五六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,一个个昂着头,神情吊炸天地快步向夜排挡走来。林向黎就这么眼睁睁看他们冲进了夜排挡的门店里头,随后,尖叫声、碎瓶声、掀桌声、粗鄙的恶语交织成一片,老板和老板娘赶紧跑进去,大喊:“别打!别动手!有话好好说!”

    坐在外头的简铭和林向黎对视一眼,随即起身过去察看,没想到这群小青年速度极快,打完人马上撤退,林向黎恰好被他们推个正着,简铭及时扶住了他。店内一片狼藉,一个年轻人头破血流地倒在地上,旁边是几个吓傻了的酒友。

    简铭刚开始还不确定,等到地上那人翻过身来痛苦地呻吟时,他才变了脸色。

    江津镇医院医疗设备不算先进,但是缝个口子还是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清创室里传出鬼哭狼嚎般的惨叫,使得坐在门口的林向黎不由得一抖,简铭拍了一下他的肩,说:“你怕什么,又不是你缝针?”林向黎惶然地看向他:“我要不要……打电话给我舅舅?出了这种事,还是得告知长辈吧?”

    简铭摆摆手:“这么晚了,先别打扰他们了。晓玮自己都不想报警,你还通知他爸妈,他回头说不定还要骂你这个做表哥的多管闲事。”

    林向黎其实很疑惑,问道:“为什么你会认识我表弟?”

    简铭道:“他被四处追债的时候,躲在我厂里帮忙喂猪,我不仅收留他,还付他工资。”林向黎叹道:“世界还真小。”

    莫晓玮被送进了病房,他伤得不轻不重,恰好需要住院观察两天。脸上的血渍还没完全擦干净,整个人也没了意气风发的贵公子模样。他有气无力地仄歪着脑袋,看见简铭和林向黎一起走了进来,顿时磕巴了:“欸、欸……?你们?”救护车上他根本没发现林向黎。

    简铭看见他嘴巴合不上的样子,突然转头对林向黎耳语了两句,把人支了出去。随后一个人坐到了病床边的板凳上,问道:“感觉还好吗?”莫晓玮委屈巴巴:“简铭哥,我太惨了!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突然回来了?”

    “唉!要不是我妈说讨债的又来我家,把我爸气得高血压都犯了,我才不回来!我手机都一个多月没开机了,再打开,第一条就是我妈的报忧短信,我就赶紧订票回来了,今天下午到的,想和朋友小聚一下,晚上就回家的……”莫晓玮凄苦地抽泣了一下,“谁叫人家他妈的消息这么灵通……”

    如此看来,评个吉尼斯最惨纪录,莫晓玮不成问题。他絮絮叨叨讲了这些月的艰苦生活,说得嘴都干了,问简铭有没有水喝。简铭道:“我叫你哥出去帮你买了,水杯还有其他生活用品。”莫晓玮难免好奇:“你俩,怎么认识的啊?我哥人还挺无聊的。”

    简铭觑他一眼:“哦?他是乐乐的班主任,最近才熟起来的。我还不太了解。”

    莫晓玮怕是长期无人倾诉,现在急于宣泄,把他知道的关于大姨家八卦统统抖落了出来:“就这样,我姨夫死了,太不体面了,我大姨疯了,那会儿我还在外地寄宿学校念书,回来的时候,我哥就被我爸塞到小学里教书了。我妈嫌丢人,叫我坚决不要认我大姨家。我也就很多年没有来往了。直到今年年头上吧……”

    他见识了表哥家的落魄,还真有点于心不忍,开玩笑说叫表哥去卖淫好了。为了体现自己广阔无敌的人脉,他当场打了贾老板电话,推荐了他那站在一旁傻兮兮的表哥。再留下一张联系人电话和地址的字条,深藏功与名,拂袖飘然去。

    莫晓玮还不知他无意间阴差阳错地撮合了一对苦命鸳鸯,正沉浸于自己乐善好施的美德中,不曾想被简铭毫不客气地弹了个脑瓜崩儿。

    “哎哟喂!为什么打我!简铭哥!”

    简铭沉着脸瞪着他,眼中弥漫着沼泽似的黑雾,语气已带着愠怒:“你叫一个人民教师去卖淫?”

    莫晓玮叫屈:“我哥肯定不会去的呀,我就开个玩笑!”

    站在门外的林向黎,拎着一袋东西,都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。

    第三十三章

    诉苦是继喝奶后,人类的第二大本能,但它终究屈服于人类的第三大本能,施暴。不过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简铭来说,及时收手是他对自己学历最仁慈的尊重,否则他一定把躺在病床上半死不活的莫晓玮揍出九霄云外。

    尽管莫晓玮百口狂辩,但仍未能彻底平息简铭那股从心底猛蹿上来的怒火。世间奇人异事千万,耳闻不断,却从来没有今夜听闻的这桩来得荒唐。有哪家的表弟撺掇表哥去卖淫的?还是卖给男人。

    莫晓玮眼泪汪汪地摆手:“别拧,别拧了,我胳膊都肿了。呜呜呜,简铭哥,我真就开个玩笑,我哥也是读书人,威武不能屈,贫贱不能移,他肯定懂啊,我自身难保,倒是可怜他想给他找个出路,可惜没路子啊,我爸路子宽,就算我哥没教师证也给弄进小学了,也是够意思了啊。”

    印象中,简铭一直是个脾气不错的人,尽管有时看着挺冷淡的,但只要一与他说话,就能发现那些冰渣做的面具不堪一击,底下藏的其实是一颗温柔体贴的心脏。莫晓玮常年在爸妈的棍棒底下存活,少见有人如此无私地善待他,这令他感动不已。岂料今夜,他的好大哥居然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,性情大变。

    “他……你哥,为什么没考教师证?”简铭坐回床边的凳子,沉着脸问。

    莫晓玮抱紧自己的胳膊,悄悄地揉着:“他,好像是没拿到毕业证吧。这么一算,我哥学历还没我高呢。之前他考取Z大,也是风光过的。我妈背地里嫉妒得要命,一提到这件事就拿我来骂,说我不争气……咳,那啥,后来我哥家变成这样,我其实还有点……嗯……”幸灾乐祸,这个词莫晓玮不敢再直率地说出口了,怕再遭暴打。

    当年江津镇有几个考上Z大的呀,林向黎也曾是小镇上一时的名人,原本背负无上荣光的头衔,极可能光宗耀祖的人,在三年多后,却成为了小镇茶余饭后的谈资、笑料。一提起镇北公租房弄堂里的林家,手执蒲扇的大爷大妈们就欷歔摇头,说那家当家人不是东西,又说那家女人自作自受,还说那家孩子真真可怜,险些家破人亡……后来,没什么后来了,人们对于悲惨的事物,总是选择忽视,江津镇又有了别的谈资,可怜人的事情没什么可说的,嗨,晦气得很,不谈了。

    简铭再次陷入沉默,莫晓玮看他一副阴晴难测的模样,怕怕的,额头上刚缝合的伤口隐隐作痛,他只好转移注意力,没话找话:“那啥,哥,你和那个福满地的少爷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“就那个,和你初恋情人长得贼像的那个。”

    简铭意味深长地看着他:“你希望我和他有什么发展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稳定的,和谐的,”莫晓玮以为他熄火了,挤眉弄眼道,“长期的性/关系啦。福满地的少爷素质都不错的,你也别想那个伤你最深的初恋啦,花点钱,找个乖巧的替代品不是蛮好的么?”

    闻言,简铭倏地站起身来,睥睨他一眼:“你管好自己吧。我去看看你哥,都半个小时了。”

    医院有小超市,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买个东西花不了半个小时,所以简铭怀疑林向黎遇到了什么事。他又想到找莫晓玮讨债的那群人手脚极快,很怕他们迁怒到其亲眷,心跳不由得也提速了。住院大楼冷清得像停尸房,这年头老百姓腰包鼓了,看病喜欢直接去市区,乡镇的小医院配个感冒药还凑合,因此医院生意愈渐寡淡,三人间病房里时常只有一个病人,走几步就能发现一个完全空置的病房,里头黑黢黢的,不免联想到一些不符合唯物论的事物。

    莫晓玮的病房在二楼,简铭也懒得坐电梯,想直接从安全出口的楼梯下去,楼梯正对着走廊尽头的卫生间,当他快步走过时,余光瞥见有个人背对着走廊两手支撑在洗手台上,低垂着脑袋,一副很像刚吐过的样子。

    医院是个极会发生古怪事情的地方,要是普通人站在那边,简铭怕是也不想多管闲事,但他这么一瞥,就没办法再往楼下走了。他调头朝那人走去,覆满水渍痕迹变得很模糊的镜子里,倒映出了两个身影。简铭站在那人斜后方,既能看见镜子里的他,也能看见镜子里的自己。

    身边多了一道气息,是个人就能感受出来,于是那人慢慢地抬起头来,他从镜子里探看,简铭也截取了他的神情。

    满脸水迹,额头的刘海并在了鬓角,垂在了眉梢,下巴尖上还在不住地滴水,神情的狼狈和空洞像是两匹野性厮杀的恶狼在搏斗,将他的失魂落魄撕碎成肉沫,丝毫不剩地摊在面上供人嘲笑。

    简铭的喉结滚了滚,他想说些什么,因为他看见还有一袋日用品虚弱地躺在洗手台上。

    “我是不是,”那人慢慢地转过头来,钝钝地看着简铭,问道,“是不是,很蠢?”

    简铭知道他听见了莫晓玮的话,一句过于真切的玩笑话,令他成为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大笑话,天字一号蠢人,傻瓜中的中流砥柱,笨蛋里的佼佼者。

    林向黎可能洗了无数把脸,想洗掉一些残酷的经历,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,他选择相信他以为有一些血亲关系的人,没想到这一切只不过是他人好玩心过重的戏言,而他却如获至宝,将其当成人生中最后一条生路。

    他真的好蠢。

    简铭慢慢地靠近他,伸手替他擦去不住滴落的水珠,喉结又是一滚,艰难地发出声音来:“……你不蠢。”

    林向黎的眼睛里滑落出一颗液体珠子,他忙背过身去。

    最后,莫晓玮在病床上等了又等,他等到快要脱水了,不得已按下呼叫铃。凶巴巴的护士大姐冲了进来:“什么事?”莫晓玮瑟缩一下:“姐姐,麻烦问一下,有看见两个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吗?”

    “那两个?走了啊,留了一包东西……哦,那包东西是给你的,我都忘了。你给我等等。”护士大姐雷厉风行地出去了。莫晓玮仰天大哭,天要亡我!

    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半,一顿夜宵引发的血案,使得简铭和林向黎二人度过了一个不平之夜。医院在镇南,简铭的车停在镇北,两人只能步行走回去。一路上,谁也没开口。林向黎追着路灯下自己瘦长的影子,回想了这几个月来的日子,他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多想,无论曾经多荒唐的开端,他都坚持下来了,既成事实,就莫言后悔。他不是个爱后悔的人,每一个人生转折点,他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。比如他毅然放弃学业,比如他选择执教育人,只要天平的另一端坐着母亲,他都能硬气地说一句:值得!

    走到弄堂口时,他停下来,低头说:“就到这里吧,你回去吧,我进去了,晚安。”他刚跨出一步,就被人拉住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看我?”

    林向黎一颤,吸了下鼻子,闷声道:“我没脸看。”随即他听见一声重重的叹息声,整个人不设防地被扯进了弄堂的阴影中。高悬的路灯照不进狭窄的弄堂,林向黎被结结实实地压在长满青苔的砖墙上,他只得抬头,却看不清简铭的神情。

    “觉得自己卖淫丢人了?”简铭反问他,“早前我看你卖得挺起劲的。”

    林向黎张张嘴,似乎想反驳,但忍住了:“不是,不是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什么?”

    双方进入了对峙的屏息时刻,僵持半分钟,还是林向黎败下阵来。

    “我说了……你别气,好吗?”他打了一剂预防针,等简铭点点头,他才继续说,“这条路是我选的,虽然晓玮是玩笑话,但我确实认真地考虑过。我想挣这笔钱,但我不想丢了原来的饭碗,更不想……丢了我妈的脸。但现在,我和你……我们是老乡,还都有互相认识的人,这个世界太小了,这件事完全违背了我最初的意愿,我不该的,不该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