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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滚。”

    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,没武功没脸又没品,看着就让人窝火。

    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,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,他心里恨得牙痒痒,可他能怎么办?技不如人,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,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。

    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,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,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,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,他想喊,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,脸上是敢怒不敢言。

    “他能走,你不能走。”

    “凭……凭什么?店是你家开的!”完全没有底气。

    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,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,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。

    王怜花微微一笑,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,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,申公豹就深有体会,他腿有些抖,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。

    刀就是刀客的性命,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,你难道不会发火吗?

    谭昭不看龙啸云,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,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,看不看都无所谓,他紧紧盯着刀客,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:“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……你上午去哪了?”

    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,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。

    “当真?”

    “自然当真,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,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,你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?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,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,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系统:宿主我就说嘛,你肯定是属狗的!

    [你闭嘴!]

    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,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,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,他连着滚了三个滚,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,他摔伤了胳膊,可已是顾不得这个,拼了命地往西边跑。

    “你不追?”

    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:“我以为你会追。”

    “你确定是他?”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:“不是,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。”

    “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。”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:“其实,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?”

    女人?!

    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,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。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,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。

    “仵作说过,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,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,可你注意过没有,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,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。”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,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:“同样的,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,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,要么就是心狠手辣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是后者?”

    “状元郎,你果然不是江湖人。倘若他是后者,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欲望一旦开启,绝不会只此一次。据我最近调查,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……”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他话没说完,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。

    谭昭心里一跳,跃到窗边望下去,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,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,刀上染血,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。

    更惶恐,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!

    第34章 吾与汝孰美(十二)

    期限第二日结束,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,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,一出门就撞上了……谭大娘。

    “吓——娘,你怎么还没睡?”

    谭大娘提着烛火,看着儿子瘦削的脸有些心疼,但儿子自从做官后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短,她既欣慰又心酸:“睡了又醒了,老了老了听着点动静就醒,猜着是你回来,这才出来看看。”

    谭昭有些累,便劝着说:“这天也怪冷的,娘你还是早点回屋睡,儿子明天还要早起去面见皇上呢!”

    “诶你等等!”谭大娘一听,立刻拉住谭昭的衣角:“儿啊,你老实告诉娘,昨儿那位姑娘……到底是不是!”

    谭昭脑袋沉沉,有些不明白:“什么是不是?哪位姑娘啊?”他怎么不记得自己见过什么姑娘啊!

    还跟她装糊涂,谭大娘嗓门一亮,直接点名:“就昨天穿红衣裳那姑娘,顶漂亮的那位。”

    谭昭:……这让他怎么说好呢?说实话吧,她娘肯定不信,说谎话呢,她娘估计真爱听,所以呢,他想了想:“他啊,他是阿飞的亲人,来接小孩的。”

    幸好幸好,今天阿飞跟着王怜花走了,而且他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真话。

    “这样啊,哎——”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。

    谭昭:……

    回到房间躺在床上,身体明明很疲惫,可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,明明洗过澡了,鼻尖还是有若有似无的血腥味。

    这人怕不是个疯子,他以前觉得玉罗刹这样的已经是顶级疯子,现在他觉得他宁愿跟顶级疯子打交道,也不愿意同被欲望支配的杀人疯子打交道。

    系统:好的宿主,我知道了:)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谭昭不去理会自家系统的加戏,趁着夜深人静头脑清醒,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,这好不容易有了些蛛丝马迹,后头却又死了人,还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,血水染红的地面到现在还被人用杂草掩盖着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他突然有些头疼,这第一个死者是个刀客,却是死于自己的刀下,而这第二个同样也是刀客,同样也死于自己的刀下,据手握凶器的龙啸云交代,他离开客栈后就被申公豹袭击,他以为是对方心怀不忿便抢夺其刀,却未料到刀刚一入手便是粘腻的鲜血,而刚刚袭击他的申公豹则像是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,龙啸云成自己是想去阻止对方的,谁知道不过是好心却变成了杀人嫌犯。

    讲道理,如果谭昭为官稍微那么一点,这会儿龙啸云就已经被问罪、李寻欢已经被放出来了。

    可是就是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,似乎在指引着另一条路。

    谭昭觉得与其选择抽丝剥茧,倒不如釜底抽薪,玩一场大的。港真,他最讨厌和人捉迷藏了,这有些阴沟里的老鼠,不闻到味道它还真就不出来了!

    定下方案,谭昭终于迷迷糊糊地睡去。

    可此刻大理寺的牢房里,却有两位不眠者对着牢笼外的月亮长吁短叹,一时不得引为知己,这两人便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李寻欢和龙啸云。

    当然,前者是因为思念未婚佳妻,后者是因为莫名背上的人命关系。按照章程,龙啸云这种身份的人自然不能和李寻欢关在一块儿,不过谭昭想着李寻欢口才过人,想来两人关隔壁可以得到些不同的讯息。

    后来越想越妙,这才有了此番场景。

    “龙兄此次来京,可是为何?”

    ……龙啸云心想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,可他想来说话绕数个弯子,随后说了个万金油的回答:“朋友相邀,便过来了,龙某今日刚进城,实是不知道京城出了这样的案子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也明白谭昭的意思,可几番试探下来这人出了为人有些微微虚荣,并不像是会在大街上胡乱杀人的人:“说起来,最近京城流传最盛的还真不是咱俩身上这人命案子,而是那传闻中的无敌宝鉴,不知龙兄可曾耳闻?”

    “自是听说过,那无敌宝鉴已在江湖上流传开了,实不相瞒,此次龙某进京也有一睹风采的念头。”说着,还有些赧然。

    李寻欢:……好巧,我已经看过了。

    “龙兄心怀宽广,小弟佩服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听了果然十分开心,这江湖上能够得到小李飞刀承认的能有几个,如此他便笑着说:“快别说了,在下羞愧,倘若我及时发现并制止他,他可能就不会死了。”

    死人总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,李寻欢也是一叹,天边冷月如霜,便像他此刻的心情一般。

    “不过如今回想起来,我总觉得当时有股奇怪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忽而心头一跳:“什么味道?”

    鼻尖全是牢房的阴暗味道,龙啸云想了又想实在想不起来,只得摇了摇头:“形容不出来,只觉得好闻且刺鼻。”

    这真是个奇特的形容,李寻欢将记忆里所有的味道都翻出来,大概只有一个符合这个形容,它就是……臭豆腐。

    啧,他有些想吃李园后街上周大娘家的臭豆腐了,当然,他更想住在李园里刚刚出了孝期的表妹。

    然想念这种东西,有时候是很容易成真的。第二日,谭昭好不容易从皇宫里陈述案情回来,便看到大理寺门口停了一辆精致的马车。

    四角都是沉香木,帘子用的都是锦缎,绣着精致的兰草,缀着好看的流苏,颜色虽然素朴,可这做工这木料,没点家底的人家想都不要想。

    这又是哪家的大人物惹上麻烦事了?他心中狐疑,却是刚走近大理寺的大门就被一家丁拦了下来,他一瞧,这似是李家的家仆:“你来找你家二爷?”

    这家仆见了谭昭就跟见了亲人没两样,一家子眼睛都亮了:“谭大人,您可算是来了,这大理寺的官老爷不让我进,愣是小的说破了嘴皮子都没用!”

    “看你急的,有什么事我帮你带给你家二爷。”

    却未料这机灵的家仆嘴一撇,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:“这可不行,这倘若带了,二爷该生气的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这种脾气会生气?谭昭不相信,可那家仆神神秘秘地指着门口的马车就悄声说:“表小姐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!”

    引得大理寺的官差都齐齐侧目,这谭大人怕不是查案子查傻了吧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