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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寻欢是相信王怜花判断的,他幼年曾得异人传授飞刀绝学,自然也听过快活王的传闻:“可是因那无敌宝鉴中无上的疗伤心法?”

    王怜花点头:“确实大有可能,当初柴玉关被武林正道围剿,一时受伤严重,后来就是得了它才练成绝世武功,独步江湖。”

    不知为何,谭昭总觉得女装大佬说起这柴玉关时脸上特别狰狞,连易容都难以遮掩,不过话说回来:“这柴玉关又是谁?”

    ……一句话彻底结束话题。

    “一个不重要的死人。”李寻欢不好开口,王怜花却没有顾忌,然后毫不生硬地接着讲:“我那日追着梅花盗到此,不知他用了何种隐匿功法竟是避过了我的耳目,随后我便遇到了你,事出紧急我又以为你是个普通小贼,出手打晕便将你扔在了翰林院里,随后还未等我回身,便有一道冷光而来,我急忙躲过,暗器却擦着你的左臂而过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抬起左臂,指着伤口:“原来它是这么来的,可这飞镖上显然淬了毒,我怎么没事?”

    说起这个,王怜花显然疏狂很多:“我幼年时曾弄到过这毒,没过几天就研究出了解药,无甚难度。”

    很好,一听就是大佬了。

    李寻欢也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,千面公子王怜花除了易容独步,这毒术也是令人望尘莫及的。

    “我替你解了毒就追着暗器的方向而去。”他顿了顿,最后下了定论:“等我第二日听说传闻,这才知道随手打晕的人是你。”也幸好他那天心情不错,随手给解了毒。

    所以这就是无妄之灾了,早知道那日吃完面应该早点回家睡觉,李寻欢有些无语地想。可他也知道即便时间轮转,他可能还是会选择前往。

    他向往江湖肆意,也喜欢酒意刺激,官场三月,已是让他度日如年。

    谭昭此时适时地开口:“所以,前辈是没见过那西域刀客的,对吧?”

    王怜花点头。

    这可就有些棘手了,到过现场的人一个一直昏迷,一个说没见过,另外一个梅花盗逃得无影无踪,这……他想了想,忽然想起一事:“哦对了,前辈可曾留意过桌上的公文?”

    说起这个,谭昭也很无奈。正厅是所有翰林集结的地方,堂上是大领导的位置,依次下面都有每个员工的位置,因他是编修,位置靠中又十分靠前,他那日抄写祭文又十分惫懒,抄完都没放回去就摊了一桌子,可在案发现场却是一张不见。

    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,同僚肯定不会动,打扫的下人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,这就奇了怪了。

    “公文?”他留意这个做什么。

    “对,就是靠右数第五排头一个位置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有些疑惑地看他,那不是谭兄的位置吗?难道有什么不对,他正欲开口,却听得王怜花说道:“你说起这个,我似乎有些印象,那桌子着实乱的很,我当初为了躲过暗器翻过去,带起了一些纸张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可我醒来时,地上除了血迹全都干干净净的。”

    三人一时沉默。

    谭昭不是江湖人,却跟着陆小凤学了些探案的功夫,他似乎也不避讳两人,直接开口:“李兄,那个刀客,究竟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一个刀客,一个追求武学、喜欢找人挑战的刀客去寻找武功秘笈,然后被人反杀死在翰林院,这看似十分正常,可这刀客来自西域,以那日连汉话都说不利索的样子,他一个人去偷秘笈,怕是字认识他,他还不认识字呢!

    他总觉得这刀客可能是受了人的挑拨,或者他根本就不是死在翰林院。

    李寻欢闻言终于仔细回忆了一下,他五年前本就可以参加科考,只他爹突然一场风寒去了,他不得已守孝这才推迟了这么久。江湖上每天都有无数的新鲜事,三年守孝完他就没按耐住性子跑出去,一次从河南回山西的路上就遇到了这个刀客:“我依稀记得初遇他时,他还不会说汉话,对着我就挥刀……”

    “等等,他识字吗?”

    都是聪明人,立刻就想通了里面的关节,看来这刀客有猫腻,只不过李寻欢实在想不起其他的线索,只能对着好友歉疚地笑一笑,索性提起了另一条线索:“还有那对江湖兄弟,昨夜翰林院应当是相当热闹的。”

    ……谭昭突然觉得七天有点绝望了:“王前辈,你该将梅花暗器留在现场的。”

    王怜花一楞,然后笑了:“状元郎这是在责怪我吗?你就不怕这梅花暗器被人看到,你这好友立刻被栽成梅花盗?”

    倒是有这个可能,不过:“前辈不是说梅花盗出没在二十年前,二十年前李兄也就只能扔扔石子吧。”

    咳咳咳咳,谭兄你可以稍微委婉一点的。

    “那可不一定,山西李家乃是簪缨世家,世代诗书传家从未出过江湖人,江湖传闻小李飞刀武功乃是异人传授,这飞刀和暗器本就是一家,人家只会说李家三郎是梅花盗二代。”

    很好很强大,竟然也能说得通,看来是非要找到凶手不可了。

    交流完消息,两人也没在大理寺逗留,谭昭想了想去找了验尸的仵作。

    仵作想必是得了信,见到他十分痛快地讲述了刀客的死亡原因,刀客没有朋友,无人知其姓名,死却死得京城皆知。

    谭昭听罢,有些问题:“确是死于流血过多?”

    “没错,死者身上有四处刀伤,凶器已经在现场找到,经调查乃是死者的佩刀,刀伤两处都在大腿动脉处,还有两处在心口和腹部,这也能解释现场为什么有大量的血液,想必死者中刀之后并未立即死亡,而是有过一段痛苦的挣扎。”

    这未免太过残忍,杀人不过头点地,死前还要将人折磨,此人不是恨透了死者,就是心理扭曲以此为乐。谭昭皱着眉头,他希望是前者。

    因为如果是后者,他……需要申请王前辈二十四小时保护。

    “这说不通,你说他经过挣扎,可那天本官也看到了现场,绝对没有你口中所说的痛苦挣扎该有的痕迹。”

    仵作对此也很奇怪,甚至百思不得其解。

    “那如果是点穴之后呢?”

    旁边一直未说话的王怜花开口。

    仵作心想这小厮怎的这般大胆,随后便接到了状元郎让他回话的眼神,他思索半刻便否认了这个可能性:“可能性不大,人的穴道十分特殊,倘若真被点穴放血,出血量不会那么大。”

    “那药物呢?”

    仵作干脆直接回答了:“死者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,尸体是不会说谎的。”

    这倒是有趣,从仵作处出来,两人上了马车,王怜花刚要问状元郎要如何查案,便听到马车外马夫一声急促的刹车声,随后便传来谩骂:“喂——你是哪里来的小孩,不要命了吗!要死也死得远一点!”

    第28章 吾与汝孰美(七)

    马夫倒不是天生脾气暴躁,只是车内坐着位官老爷,他一个普通车行的普通马车夫可得罪不起,这才失了常态。只不过他即便疾言厉色,那小孩依旧木愣愣的,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,看着就像个精致的木头娃娃。

    马夫看着瘆得慌,心想这下要遭,大冬天急得头顶的汗珠都要下来了,索性心一横跳下马车拿着马鞭去驱赶,可他却未料看着五六岁的娃着实灵敏,他眼一花竟让这小子爬上了马车,哎哟祖宗哟,他眼前一黑,只觉得此生要完。

    帘子被一双黑漆漆的小手掀开,留下一行灰灰的手指印,谭昭对上小孩的双眼,却见这小孩迅速移开,转而看向了小厮打扮的王怜花。

    这王怜花竟也一楞,只觉得这小孩模样当真熟悉,可仔细想却又有些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两人都不说话,那就只能谭昭说话了:“小孩,你找谁呢?”

    小孩也十分听话,伸出黑漆漆的手指就指向了王怜花,如此也露出了袖管纤细手腕上的衔尾镯。

    王怜花喜洁,可他在看到镯子的刹那便一把抓住了小孩的手臂,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厉色,甚至连瞳孔都突然变深:“说,你这镯子哪里来的!”

    小孩竟然也不害怕,愣生生一点儿反抗也没有,谭昭刚要阻止,小孩就说话了,一个字一个往外蹦的那种,像是许久都没说话一样:“娘,死,给,找,你。”

    声音略比普通孩童低沉些,没什么平仄。

    王怜花一直紧盯着小孩的脸,他像是要看出朵花一样地看着小孩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飞,阿飞。”

    终于说了两个字往外蹦的。

    王怜花终于松了手,但他的视线依然落在这个叫做阿飞的小孩脸上,如果刚才只是熟悉,那么现在他已经在小孩的脸上找到了一点与那人的共同点。

    这双眸子,真像。

    而想到另一个事实,他又不由地有些唏嘘:“你娘何时死的?”

    阿飞不说话了,他所拥有的表述方式显然不能正确地表达出来,他眨了眨眼睛,肚子却咕地一声叫了出来。

    小孩还挺能忍的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马夫终于从中绝望中醒来,抱着些微的希望爬上马车,刚好听到里面官老爷发话上路的指令,他几乎是喜极而泣,心里已经将状元郎和观音菩萨并驾齐驱了。

    等到了谭府,王怜花将阿飞交托给谭昭,自己反而坐着马车离开了。

    小孩本来要跟,但他的肚子发出了绝望的抗议,便十分识时务地跟着谭昭下车。小孩拥有狼一般的直觉——这个弱鸡鸡的大人可以信任。

    谭大娘早就起了,看到谭昭回来招呼他吃饭,看到他后面跟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,便开口:“这谁家的孩子?”

    谭昭就道:“朋友家的,出去野了几天,娘你让李婶给他洗个澡换身衣服吧。”李婶是这个月谭昭给谭大娘请的帮佣。

    谭大娘显然极喜欢小孩,很是痛快地应下了,可小孩领地意识极强完全不受人控制,谭昭这才发现小孩身后的背着的破布里还有块破铁片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扒下来的,外边被人细细地磨得十分锋利,谭昭丝毫不怀疑这铁片能够伤人,因为他从上面闻到了血腥味,倒是不太像人血。

    系统:宿主,你怕不是真属狗的吧?

    谭昭拒绝回答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小孩依然十分反抗,倔强地盯着谭昭,黑漆漆的手握着铁片,传达出无声的反抗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谭昭败下阵来,接过李婶端来的脸盆:“那就暂且不洗澡,但吃饭前必须洗手,用旁边的胰子洗,学着我这样。”

    知道不用洗,小孩显然松了口气,他以前在山里也是很讲卫生的,随后便将铁片十分珍惜地背到后面,有些新奇地学着人洗手。